关于饲料添加剂绿色性的讨论
张书贤 (重庆市万州区畜牧局) 龚陈斌 (重庆市万州区永兴饲料有限公司)
唐 亮 (湖北省恩施州牧业宇亮饲料厂) 赵 兵 (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畜牧局)
摘要:本文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揭示了饲料添加剂绿色性概念;指出了饲料添加剂的绿色性具有时间性、国别性和限量性的相对特征;对国内广泛应用的名目繁多的具有绿色特性的添加剂据其主要作用,将其分为13大类,并在各大类中进行了细小分类或主要物质的列举;最后介绍了联合应用这些添加剂应遵循的基本原则。从而为生产者查阅和选择所需添加剂提供了方便、快速、准确的有效工具,避免了应用中的盲目性和不必要的重复。
关键词:饲料添加剂;绿色性定义;相对性;分类;应用原则
饲料添加剂的绿色性即安全性,国内专家学者做过大量探索工作,取得了丰富经验与成果,发表了许多见解。但众多研究报告重在探索某种或几种绿色饲料添加剂的性能、作用机理、使用效果等方面问题,给读者印象似乎大多数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效果基本类同,让生产者不知到底选择何种添加剂为佳。有些研究报告,为了使自己的产品更“绿色”,而否定其它添加剂的绿色性。诸如此类问题,更叫生产者不知所措。尽管国内刊物对饲料添加剂绿色性作过一些综述报告,但多数仅涉及绿色安全的重要性、不安全因素及提高安全性的对策等问题,对已开发应用的如此众多的添加剂品种的分类、联合应用等问题未见报道。本文结合生产应用情况对此作一概述,以供参考。
1.饲料添加剂绿色性概念
饲料添加剂绿色性的定义包括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。就广义而言,饲料添加剂绿色性包括三层意思:一是对畜禽无毒害作用;二是在畜禽产品中无残留,对人类健康无危害作用;三是畜禽排泄物对环境无污染作用。同时符合3个条件,才是广义上的绿色饲料添加剂。就狭义而言,
凡是对畜禽机体无毒害作用的添加剂就是绿色添加剂。
从以上定义可看出,我国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添加剂多属狭义范畴。因为在这段时期,国家的生产力水平普遍偏低,生产的目的还在为温饱奋斗,为了突击畜禽产品数量,只要对畜禽无毒害作用,便大力推广应用,而将添加剂在畜禽产品中的残留和对环境污染的控制置于次要位置。而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添加剂更多地属广义范畴,不仅要求产品对畜禽机体无毒害作用;而且在畜禽产品中无残留,对人体健康无危害;畜禽排泄物对环境无污染。这是人类对畜禽产品由量到质飞跃的必然要求。
2.绿色饲料添加剂具有相对性特征
绿色饲料添加剂的相对性,是指因条件的改变,而发生了绿色与非绿色、安全与非安全、禁止与允许的倒位。对此,饲料添加剂绿色性的相对性,可从以下3个方面认识和理解。
(1)时间性:指过去属于、现在属于,可将来却不属于绿色范畴了;或过去、现在不允许使用,可今后某个时间段准许使用,这是我国饲料添加剂随时间变化而发生的允许与禁止倒位现象,实质上就是对安全与非安全、绿色与非绿色的倒位认识。无机盐类微量元素,从20世纪初到21世纪的今天,仍作为补充饲料中微量元素不足的主要手段,但随着大剂量无机盐微量元素化合物的应用,造成了对环境污染(主要是SO42-对土壤、水质的污染),因此无机盐类微量元素被有机微量元素螯合物取代是必然趋势。
(2)国别性:不同国家和地区对饲料添加剂绿色性要求不完全相同。如欧盟允许硝呋烯腙作为畜禽饲料添加剂使用,而我国却认为是非安全物质,暂不允许使用。
(3) 限量性:指某种添加剂的用量有一个范围,超过这个范围就会造成代谢上的紊乱,甚至发生消化不良、中毒、排泄物对环境污染等严重问题。但如果掌握了限量原则,不仅不会发生上述现象,而且能充分挖掘生产潜力,更大效应地发挥生产水平。因此,限量性是保证添加剂绿色性的有效手段。
由此可见,饲料添加剂的绿色性不是绝对不变的,而是相对可变的。判定某种添加剂是否为绿色性添加剂,首先必须符合一国的法律规定,其次结合当时的科学技术、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具体情况,绝不是凡天然物或天然物中提取物便是绿色安全,人工化学合成物便是非绿色非安全。如鸦片及海洛因是天然植物和提取物,但对人畜均为非绿色非安全添加剂,国家法律绝对禁止作饲料添加剂使用。再如二氢吡啶属化学合成物质,还没有依据证明它对畜禽有毒害作用、在产品中有残留和对环境有污染,因此,二氢吡啶在国外发达国家已广泛用于生产。
3.绿色饲料添加剂的分类
本文从饲料添加剂所起主要作用,对国内外广泛使用的具绿色性的添加剂作了较为全面的分类,并列举了各类中的主要绿色物质(化学名称或商品名)。这样生产者便能根据自己的生产目的方便、快速、准确选择所需要的添加剂品种,避免了应用中的盲目性和不必要的重复。分类见下表。
4. 绿色饲料添加剂的联合应用原则
(1)替代原则:指部分同类或异类物质间可互相取代。在配合日粮中,是否替代取决于替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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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间的供给情况和价格差,现举例可相互替代的主要物质。
1胆碱、甜菜碱、蛋氨酸可部分替代。
1kg甜菜碱≈2~3kg蛋氨酸。
2氨基酸微量元素螯合物可替代对应无机微量元素。
3有机胂制剂类可互相替代。
4改善适口性类和保持饲料品质类中各小类可互相替代。
(2)不能替代原则:指物质间不能互相代替,具体有:
1各大类间基本上不能取代。
2少部分同类中也不能取代:主要有必需氨基酸间不能互相取代;单一消化酶间不能互相取代;补充营养物质类中不同类不能互相取代,如氨基酸不能取代微量元素等。
(3)同时使用原则:指不同类或同类中具有相同功能的物质,同时配伍应用于一个配方日粮的原则。根据物质的作用机理不同可知,许多同类中的物质也可同时使用。如为了提高瘦肉率,可将甜菜碱和肉碱同时使用于同一配方中。
(4)不同时使用原则:指在同一配合日粮中,使用了多种物质,但有些物质间有颉颃、破坏、分解其它物质的性质,此时就不能同时使用于同一配方中。
1在无抗氧化剂保护下,维生素与微量元素和氯化胆碱不能同时混合。
2益生素不能与抗生菌类药物同时使用。
3铜与碘不能在无稀释剂下高剂量混合。
4赖氨酸盐酸盐不能与碱性物质高浓度混合。
(5)限量原则。指各类物质的使用量都有一个限量,超过这个限度,或者影响物质及物质间消化吸收和畜禽的生长发育;或者增大了饲养成本;或者造成中毒死亡;或者污染环境等,关于限量问题请用户查看各产品说明书。
(6)兼顾基础日粮营养水平原则。指配合饲料质量的高低,畜禽生产水平发挥的程度,必须有一个好的基础日粮,否则在其中添加的各类物质的作用不能完全发挥。主要应注意:
1能朊比、钙磷比及赖、蛋等氨基酸平衡原则。
2 类激素类(如碘化酪蛋白)必须在粗蛋白大于12%的条件下使用,同时宰前5-7天停饲。
3大量使用脂溶性维生素时应在日粮中添加植物油的原则。